郑州市提高住房租赁提取公积金额度

2021-02-08 22:10:57 和讯网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租赁当事人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郑州市住房保障局联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提高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的通知》(下文简称为《通知》),对住房租赁提取公积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在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前提下,承租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额度可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强调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数据的,当事人可以不用再提交纸质房屋租赁合同。

    《通知》的施行将切实减轻住房租赁当事人的租房负担,也将对加速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刘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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